新型农保:农民为基,落实为纲
岳凯宝
12月29日 山西省劳动和社会保障厅决定,首批确定清徐县等22个县(市、区)进行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试点。这些地方农村16周岁以上未满60周岁的居民,将可在其户籍所在地参加新型农保。首批试点将惠及330余万农业人口,包括278万适龄农业人口,53万60周岁及以上农村老年人。其中,自试点开始已满60周岁及以上的农村居民,未享受其他养老保险待遇,政府按月支付30元基础养老金直至身故。参保对象因身份改变或身故的,原个人账户资金可支付本人或法定继承人、指定受益人。通知要求,各地将结合本地实际,出台操作性强的实施方案,尽快参保。
这是一场这是我省社会保障制度建设的一个新的重要日期,新政策的落实将朝着城乡全面覆盖、人人都有保障的方向发展,这将来我省社会发展的重要里程碑,实现党的十七大所部署的社会保障制度的战略目标,其中推进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制度,在我省保障事业里具有划时代的意义。
我省拥有2083万农民,如何将农民养老保险落实到实处是我省历届政府比较关注的工作重点。
农民在整个社会的作用不言而喻,新型农民养老保险在我省的推行和落实。最大的实惠受益者应该是我们的农民。一项新的惠民政策制定、发布和执行以百姓的切身利益为出发点,如果偏离这样的一个轨道,惠民政策有可能变味甚至是偏离了方向,甚至成为“愚民
”政策。
如何将“惠民“政策让最广大的农民朋友们想象到党和国家的温暖和如何将“惠民”落实到实处,应该是各级落实单位应该值得深思很工作的重点。
农村养老保险这项工作依旧任重道远,还有很多工作去做,比如抓紧切实可行的相关的法规予以约束。进一步坚强地方县市财政对农村养老保险的支持力度。尽快将这项“惠民”政策让我省全部范围内的农民享受到。在落实这项“惠民“政策中如何建立公开、透明、反腐的防效体系同样值得我们的考虑的问题。

